L城,一個沒有任何與眾不同的城市,蕭瑟的秋風吹過,吹拂過人們百無聊賴的心情,
窮人繼續被寒冷浸泡著,富人繼續被奢華沉溺著。
而金俊秀既屬於前者,也屬於後者,現在的他,
像一隻被寵溺著的貴族貓,在溫暖的大房子裡生活著,和以前的日子相比,一個在天一個在地。
和大叔恩在一起生活已經五年了,整天被捧在手心一般,然而這個大叔和俊秀沒有任何血緣關係,
只是大叔和俊秀不同,他是有頭有臉的大人物,自小習慣了繁文縟節,
卻也希望俊秀這普普通通的孩子可以在他的薰陶下變得高貴優雅,於是,他為他準備了很多課程,
禮儀,音樂等等等等,還教導俊秀如何學會優雅的使用那些銀質刀叉用餐,到舉手投足,接人待物的種種方式。
除了在這過程中跟俊秀這孩子著過急之外,其他一切他都以包容對待。逐漸,俊秀不會再狼吞虎嚥的吃東西,
不會再出聲的喝湯,不會再想小男孩調皮搗蛋的事了。卻變得細膩溫馴,聰穎識理。最後,一切事情只要是大叔說的,
他都會言聽計從,大叔變成的他的風向標,大叔說的話都是真理,如果有一天一旦失去大叔,他不知道自己會怎樣。
今天是值得俊秀開心的日子,因為他終於有機會和大叔出門遊玩,上次出去已經不知是多久前的事了,
開開心心收拾完畢,坐車與大叔開出了大門。
俊秀卻沒有發現,原來他早就被人盯上了。
呵呵,居然是馬戲團!俊秀最喜歡小動物了。
“喜歡嗎?”大叔看著分外開心的秀。
“喜歡”說著接過大叔遞過來的零食。俊秀看看吃的,又看看大叔。
“沒關係,你可以像其他人一樣,隨便吃吧。”大叔覺得俊秀可以在這場合放鬆一下。
“恩,得到了大叔的允諾,俊秀比什麼都開心。”
節目進行到一半,俊秀跟大叔說了要去洗手間,之後便離開了。
就在俊秀洗完手要出來的時候,他被一個飛快閃出的黑影從背後抱住,只聞到一股奇妙而香甜的氣味,隨後連掙扎都來不及就失去了知覺。。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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